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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电服务承诺 

    临朐县供电公司供电服务“十项承诺”
1、城市地区:平均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.92%,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6.50%;农村地区:平均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.70%,居民客户端   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6.00%。
2、供电营业场所公开电价、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,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营业厅实行无周休日制度。
3、供电方案答复期限: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,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,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,高压双电源客户   不超过30个工作日。
4、城乡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,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,3个工作日内送电。
5、非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,受电工程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,5个工作日内送电。
6、当电力供应不足,不能保证连续供电时,严格执行政府批准的限电序位。
7、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,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。
8、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。城区:45分钟之内到达停电现场,无特殊原因5小时内恢复电力供应。农村:80分钟内到达停电现场(特    殊边远山区100分钟到达停电现场),无特殊原因8小时内恢复电力供应。
9、客户欠电费需依法采取停电措施的,提前7天送达停电通知书。
10、电力服务热线“95598/3392000”24小时受理业务咨询、信息查询和电力故障报修。服务投诉举报电话:3211252、3392727、3392432。

社会服务承诺

    一、 承诺宗旨
    深入贯彻落实“人民电业为人民,临朐电业为临朐”的服务宗旨,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,推动纠风工作,提高供电优质服务水平,满足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,让政府放心,让客户满意。
    二、 承诺内容
    1.临朐城区用电做到限电不拉路。
    2.计划停电检修时间,提前七天通知客户或进行公布;临时停电检修时间,提前24小时通知重要客户。
    3.受理客户申请用电,低压供电方案七天内答复客户;高压供电方案二十天内答复客户。
    4.客户用电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,低压客户五天内装表送电;高压客户十天内装表送电。
    5.城区客户公用设施发生故障,抢修人员将在接到故障报修通知后45分钟内赶到现场。报修电话:县直 321224-3051。
    6.客户在营业厅办理用电业务时,等候时间不超过20分钟,工作人员并使用文明用语。
    7.客户发现供电职工有违诺总是可到本局客户服务中心进行举报投诉,调查处理情况10天内向投诉人做出答复。投诉电话:3212244-3048。如果投诉人对局客户服务中心的处理不满意,可继续到本局纪委投诉,投诉电话:3212244-3030。
    8.凡客户投诉经核查属实的违诺总是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。

临朐县供电公司